《百年孤独》,最独特的好处在哪?
大家都知道《百年孤独》好。但拉美伟大作品挺多。《百年孤独》好得有多独特?弗朗西斯科·哥德曼有个角度:好读,好读到欢场女床头柜里都有。安东尼奥·萨科托认为,拉美文学里最重要的五部小说,《百年孤独》、《总统先生》、《佩德罗·巴拉莫》、《城市与狗》、《阿尔泰米奥·克鲁兹之死》。《佩德罗·巴拉莫》当年在小圈子里地位极高,马尔克斯自己都推崇备至,说能倒背出来。非要说技术质量、主题丰富、历史丰厚之类,那几部都很好。《总统先生》(和《玉米人》)大概算拉美经典开山祖师。但这几部在大众里,恐怕加起来的知名度,都不如《百年孤独》吧?群众基础不如《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早年的小说没那么魔幻。他学福克纳,学海明威,学卡夫卡,学胡安·鲁尔福。他当记者,写杂志稿。他从哥伦比亚到巴黎到墨西哥,一度出了四本书,加起来卖不到一千册。其中包括他修改九次,自认为写得最好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不畅销的书,写得再好,影响力也有限。小镇被外来者喧腾,他在《疯狂时期的大海》里写过了。香蕉故事,他在《枯枝败叶》里写过了。卖身给许多人还债的姑娘,他在《纯真的埃伦蒂拉和他的祖母》里写过了。许多许多故事他都在之前的短篇里写过了,但缺一点什么契机连起来。他在巴塞罗那认识了他后来的经纪人,巴尔赛尔斯。1965年,他签了份半开玩笑的合同,让巴尔赛尔斯代理了他之后一百二十年的作品。巴尔赛尔斯帮马尔克斯搞到了美国出版商的青睐,签了四本书的英语版权——一千美元。签完合同后,巴尔赛尔斯回巴塞罗那,马尔克斯自己带家人去阿卡普尔科海滩度假,车开到了一半,他说有灵感了,转身回家。他的灵感就是那句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百年孤独》的开头,“很多年后,面对行刑队时,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会想起……”众所周知。Muchos años después, frente al pelotón de fusilamiento, 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había de recordar aquella tarde remota en que su padre lo llevó a conocer el hielo。往前十几年,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加西亚·马尔克斯自己说能把这本书倒背如流。里面有一句:很多年后,雷特里亚神父将会记起那天晚上,床板硬得他不能入睡,只好出门去。那是米盖尔·巴拉莫死去的夜晚。El padre Rentería se acordaría muchos años después de la noche en que la dureza de su cama lo tuvo despierto y después lo obligó a salir. Fue la noche en que murió Miguel Páramo.之后十八个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小说。他妻子梅赛德斯把家里的电话、冰箱、收音机、珠宝和车卖了支撑他。他抽掉三万支烟,花费十二万比索之后,书写完了,书稿要寄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邮费82比索。没钱,只好寄了一半,去了当铺当掉点东西,再寄一半。书出版后,在阿根廷第一周就卖出了八千册,南美史上第一畅销。关键是:最广泛的读者,不是教授之类读书人,而是工人、管家和欢场女。弗朗西斯科·哥德曼说,他在沿海风尘女子的床头柜,都看到这本书。真是深入了田间地头。然后引发了爆炸热潮,席卷世界。后来的种种伟大,包括但不限于魔幻现实主义、哥伦比亚乃至拉美的历史映射之类的概念,是畅销之后,评论家们赞美总结出来的。最初畅销爆炸,就是因为在那个级别的小说作品里,《百年孤独》最好读,深入人心地好读。开头一段,大家都熟悉:时空变换,但简洁明快,一目了然;不会让人看了犯困。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前后,一家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会来到村边扎下帐篷,击鼓鸣笛,在喧闹欢腾中介绍新近的发明。西班牙语原版开头:Muchos años después,frente al pelotón de fusilamiento,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había de recordar(会想起,后面连一个从句,说那个午后)aquella tarde remota en que su padre lo llevó a conocer el hielo.Macondo era entonces una aldea de veinte casas de barro y cañabravaconstruidas a la orilla de un río (后面讲那条河流)de aguas diáfanas que se precipitaban por un lecho de piedras pulidas,blancas y enormes como huevos prehistóricos.El mundo era tan recienteque muchas cosas carecían de nombre,y para mencionarlas había que señalarías con el dedo.Todos los años,por el mes de marzo,una familia de gitanos desarrapados plantaba su carpa cerca de la aldea,y con un grande alboroto de pitosy timbales daban a conocer los nuevos inventos.不用懂西班牙语,您只需要看得懂逗号,知道西班牙语里的y,就是英语里的and——题外话,用大量的and和逗号来分句子,是海明威的特长——就能觉出他的节奏来。也没什么大词怪词难词,很好读。哈罗德·布鲁姆说,这本书没一句话是浪费的。后来得到诺奖的托妮·莫里森,说初读时,觉得这本书讲故事,“就是我家讲故事的方式”。很巧的是,马尔克斯自己说过,《百年孤独》讲故事的方式,来自卡夫卡《变形记》——以及他自己的外婆。真是诺奖作者之间的共识啊。《变形记》开头:“一天早晨,格里高尔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就这么劈头直下,简洁明快的一句话。马尔克斯读《变形记》,曾为此震惊,说自己外婆讲神话故事就是这样的;于是之后他写小说,也是这思路:没那么多好解释的,故事是由故事讲述者控制的。无论多么魔幻,就是要以这样大山崩临都目不斜视的坚定写下去。如是,马尔克斯写《百年孤独》,句法简洁坚定。各种魔幻的剧情,他用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举重若轻地顺了下来。“你生下蜥蜴,咱们就养蜥蜴,”他说。“可村里再也不会有人由于你的过错而被杀了。” “我不知道来的人是谁,可这个人已在路上啦。” “孩子们也没睡着。这种疫病既然进了这座房子,谁也逃避不了啦。”于是很好读,不弯不绕。老妪能解,妇孺皆知,大家都读得快乐。于是——比起其他拉美经典——大为畅销。大概论历史厚度,拉美自有许多其他好小说。但在引人入胜地好读方面,《百年孤独》首屈一指——换言之,比《百年孤独》深的,没这么好看;比《百年孤独》好看易读的,也没多少了。一切都是从“我外婆就这么讲故事”、“没有一句话是浪费”、“就是我家讲故事的方式”,这种能让人好好读下去的节奏,开始的。顺便,一本新书:《写作的细节》。书封宣传是编辑写的,其实可看作本简单的读书心得。大概写久了东西后读书,与初读时所感不同:会从“这书真好看”,变得更在意:“这书怎么写成的?王小波所谓的韵律怎么体现的?汪曾祺先生为啥爱用短句?《水浒》的动作描写?纳博科夫的画面感?托尔斯泰的洞察力?毛姆为啥爱用第一人称?他们怎就爱写这主题?他们都经历了啥?读他们的书能学到什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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